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 第18节

作品:《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

    端王领着霍翎坐到窗边。

    下人撤走窗边杂物,将一个崭新的红泥小火炉放到两人中间,又拿来其它酒具,这才一一退出。

    端王指着旁边一排未开封的美酒,问霍翎:“先尝哪一种?”

    霍翎选了唯一认得的:“梨花白。”

    端王拿起梨花白,开始温酒。

    他的礼仪姿态极好,温酒的每一步动作都赏心悦目。刻入骨子里的矜贵,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
    “尝尝。”

    端王给霍翎倒了一杯。

    霍翎抿了一口。

    “如何?”

    霍翎放下空掉的杯盏,理直气壮道:“我不会品酒,殿下若问我,我只能说好喝。”

    端王笑了下,重新为她满上:“你喜欢喝就好。”

    霍翎:“岂不是可惜了这美酒。”

    端王:“酒水本就是用来喝的,你能坦诚直言,远比附庸风雅要可爱得多。”

    除了小时候,霍翎已经很久没听人用“可爱”这个词来形容她了:“怕是因为没人敢在殿下面前这么回答,殿下才觉得有意思。”

    端王翻转着其它几壶酒,从中挑出一壶他觉得霍翎会喜欢的:“阿翎这么说可不公道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“若你方才选择附庸风雅,那我倒觉着,附庸风雅远比坦诚直言可爱了。”

    霍翎微微一愣,忍不住笑了:“殿下可不像这般没原则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你对我的误解了。”端王又让霍翎试一试其它酒。

    有些酒的度数比较高,霍翎又喝得急,虽不至于就这么醉倒,还是多了三分醉意。

    她将木窗推开一条缝。

    风从缝隙里灌进来,吹动霍翎额前的碎发。霍翎抬手,接住几片飘落的雪花,语气闲散。

    “殿下知道,燕西之地,始终有一个隐而未发的危机吗?”

    正在边品酒边欣赏美人的端王,顿时放下酒杯。

    “殿下在京师,应该很少见到羌人吧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从小在永安县长大,我住的那条巷子里,一共有八户人家,其中有一户的户主是羌人,有一户雇佣了羌人当护卫、当婢女。”

    雪花落到掌心瞬间融化,霍翎扭头看向端王:“永安县一共有六万常驻人口,其中有三千多名是羌人。他们早就在这几十年里,彻底融入了永安县,我行走在路上时,也许就会不经意间和羌人擦肩而过。”

    和聪明人说话,向来是一件轻松的事情。

    霍翎在拿永安县举例,但端王知道她说的是燕西现状。

    自王朝初年,羌戎向大燕俯首称臣后,大燕为了彰显恩德,不仅同意在边境开设榷场,还允许羌人住进燕西十四城。想要利用这种方式,让羌人彻底融入大燕。

    几十年来,羌人与燕人混居在一起,有相安无事的,也有摩擦冲突的。

    如今羌戎叛变,定居在燕西十四城的羌人却还在。

    “我想,这个情况,应该有人跟殿下提过。”

    霍翎倒也没觉得只有自己想到了这一层。

    周嘉慕身为羌燕混血,肯定比她更清楚羌燕的矛盾。

    端王面色凝重:“不错。”

    他还给霍翎透露了一个消息:“我手下的人查到,这段时间里,羌戎首领几次派人潜入燕西,接触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。”

    可以说,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,羌戎首领都派人接触了个遍。

    以至于端王根本无法甄别,哪些羌人心向大燕,哪些羌人投靠羌戎。

    霍翎道:“殿下愁眉不展,应该是觉得这件事情很难办。”

    确实是很难办。

    就以永安县为例。

    三千羌人里,有的从父祖辈开始就定居在永安县里,早已视自己为大燕子民。

    但也有的,不管如何沐浴大燕恩德,都从未真心臣服过大燕。

    偏偏这两类人是完全混在一起的,只要没有人跳出来闹事,很难区分。

    如果大燕对所有羌人都采取敌视防备的态度,那就是伤了那些效忠大燕的羌人的心,将他们活生生逼反。

    可如果不加以防备,万一哪一天,他们配合着行唐关外的羌戎大军,同时在燕西各地掀起动乱……

    光是想一想,端王就觉得头疼。

    不过,看了眼面带笑意的霍翎,端王又觉得自己的头没那么疼了。

    “看来我们的女诸葛,是要为我献策了。”

    霍翎道:“我是有一些想法,不过到底能不能用,管不管用,还得殿下定夺。”

    端王顿时来了兴致,示意她继续说。

    “现在我们的情况很被动。因为我们只能确定羌戎要在背后搞事,却不能确定他们何时行动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想,与其这么束手束脚,不如化被动为主动。”

    “羌人畏威而不怀德,我们不妨先请君入瓮,狠狠震慑住他们,让他们知道敢为羌戎首领做事的代价。”

    “在他们惶恐不安的时候,再施以仁德稍加安抚,让他们明白效忠大燕的好处。”

    端王点评道:“这确实是个解决思路。但想要达成你所说的效果,这请君入瓮之局,必须要布置得足够巧妙才行。”

    霍翎唇角一勾,眼里却不带丝毫温度:“想要达成我所说的效果,还需要用到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谁?”

    霍翎轻飘飘吐出一个名字:“何泰。”

    端王猛地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什么隐而未发的危机,什么化被动为主动……

    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。

    从头到尾,霍翎最想要的,还是何泰的命。

    她分析那么多,只是为了说动他,让他配合她出手。

    直到这一刻,端王才真正确定,霍翎那句“她想要何泰的命”并不是在开玩笑,也不是在故意吸引他的注意力。

    而是一句彻头彻尾的大实话。

    她动了杀心,也亮了刀刃。

    她要与何泰不死不休。

    为什么呢?

    就因为何泰对霍世鸣出手了吗?

    可霍世鸣待她也不过如此,竟值得她做到这种地步吗?

    端王在这一刻,竟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霍翎了。

    可是……

    如果为了父女之情,她甘愿谋划这一切。

    那,男女之情呢。

    沉默许久,端王才开口道:“你要怎么做?”

    霍翎将自己的想法一一道来。

    端王听完以

    后,没有立刻说可以或者不可以,而是突兀问道:“阿翎,那只兔子,你是如何处理的?”

    霍翎轻轻一眨眼,再一眨眼,反客为主道:“殿下想要知道的,到底是我如何处理了那只野兔,还是我对殿下的第一印象?”

    端王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他从桌案上起身,来到她的面前,微微一俯身,将她圈在这方寸之地。

    霍翎下意识往后一仰,却被他拽住了腰间的鹿形玉佩。

    “伶牙俐齿的姑娘。”

    他如此肯定:“你定是杀了它。”

    第13章 “我陪你去。”

    被端王猜中,霍翎反倒不心虚了:“要是随便哪个野男人送我一只野兔,我都要留下来好好养着,霍府早就成为兔场了。”

    随便哪个野男人……端王又气又好笑,几乎想直接坐实这个身份。

    他垂下眼眸,把玩着鹿形玉佩。这本就是他的心爱之物,曾被他放在掌间日日摩挲,如今自然是驾轻就熟。唯一的区别在于,以前玉佩悬在他的腰间,如今却系在了眼前这位姑娘的腰上。

    如端王这样的人,即使不说话,只是静静站在那里,就足够彰显存在感。更何况两人离得这样近,近到他掌心的热度,在源源不断渗入霍翎腰间肌肤。

    霍翎进退不得,只能仰头看他。

    “这块玉佩,阿翎怎么又终日佩戴了?”

    “因为送玉佩的人,从随便哪个野男人,变成了那个男人。”

    端王手下一个用力,竟是生生将玉佩拽了下来。他终于往后撤开半步,却不是为退走,而是给她展示自己手中的玉佩。

    “不小心扯掉了。”他的道歉没有任何诚意,“我帮你重新系上。”